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遼寧省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推動營商環境監督行動,現將近期工作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2022年4月,全省通過“12345”政務服務平臺受理、接收信訪舉報、巡視巡察和明察暗訪發現等渠道,共發現破壞營商環境問題3422個,主要集中在破壞政務服務環境、監管環境、信用環境、執法環境、經營環境和司法環境方面,分別占問題總量的41.2%、14.8%、13.8%、12.0%、6.9%和5.4%;破壞中介環境、審批環境和其他問題分別占比1.0%、4.7%和0.2%。
本月已督辦解決問題3695個,清償政府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違約拖欠各類賬款4.37億元,兌現政府未履行承諾78條,糾正司法領域不當執行問題7個,推動撥付逾期執行款0.23億元,下放審批事項6個,新納入黑名單的中介機構3個。
2022年1至4月,全省共發現破壞營商環境問題16313個,已督辦解決12869個,辦結率78.9%。清償政府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違約拖欠各類賬款36.52億元,兌現政府未履行承諾284條,糾正司法領域不當執行問題93個,推動撥付逾期執行款2.15億元,下放審批事項61個,累計納入黑名單的中介機構21個。
2022年4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破壞營商環境問題線索589件,處置609件,初核557件,立案324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81人、組織處理133人,留置30人,移送司法機關29人,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43份。
2022年1至4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破壞營商環境問題線索2415件,處置2357件,初核2034件,立案1239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750人、組織處理386人,留置188人,移送司法機關114人,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164份。立案查處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破壞經營環境、政務服務環境、監管環境、執法環境、審批環境、司法環境方面,分別占比37.6%、20.8%、11.8%、11.1%、7.5%、7.3%;破壞中介環境、信用環境和其他問題分別占比1.6%、1.3%、1.0%。
此外,遼寧省還通報3起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件如下:
1.沈陽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楊建軍破壞司法環境等問題。2017年至2018年,楊建軍接受某企業實際控制人王某請托,在某線索核查過程中,多次直接向承辦部門主要負責人過問線索核查工作,致使承辦部門在未接到上級機關批復的情況下展開立案偵查,用刑事偵查手段插手經濟糾紛。2008年至2021年,楊建軍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支付貨款、案件處理等方面破壞營商環境,非法收受多人財物折合共計4000余萬元。楊建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5月,楊建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營口市政協原副主席王永恒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破壞經營環境等問題。2013年至2016年,時任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永恒多次接受他人請托并收受錢款,為某公司承攬營口市某單位建筑工程、盡快支付工程款、繼續承攬裝修工程等提供幫助。2000年至2017年,王永恒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司法活動等方面破壞營商環境,非法收受多人財物折合共計600余萬元。王永恒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8月,王永恒被開除黨籍,按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原總隊長牛思群破壞執法環境等問題。2014年上半年,時任營口市開發區公安局局長牛思群為謀取私利,濫用稅偵執法權,在沒有相關線索的情況下,指使稅偵大隊大面積排查轄區企業偷漏稅問題,借機收受多名被查企業經營者所送財物后,再指使稅偵大隊停止檢查。2008年至2021年,牛思群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等方面破壞營商環境,非法收受多人財物折合共計2000余萬元。牛思群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3月,牛思群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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