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日前,云南省紀委監委通報了5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1.紅河州瀘西縣中樞鎮龍甸社區江頭居民小組黨支部原書記尹長生在項目征地過程中騙取集體土地補償款問題。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時任江頭居民小組黨支部書記尹長生,在擔任綠色鋁業項目征地拆遷江頭居民小組二片區現場工作組副組長期間,利用負責江頭居民小組二片區征地現場確權等相關工作的職務便利,伙同他人將5.253畝集體荒山謊稱為個人承包土地,騙取征地補償款29.68萬元。其中,尹長生分得24萬元。此外,尹長生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2年7月,尹長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22年8月,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昆明市宜良縣九鄉鄉財政所原所長楊小云利用職務便利貪污挪用村集體生態林補貼等問題。2008年9月至2021年12月,楊小云任九鄉鄉財政所所長兼出納期間,長期將各類專項資金、鄉政府工作經費、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資金直接存入個人銀行賬戶,并通過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公私混用等手段貪污公款244.25萬元、挪用公款50.22萬元。其中,貪污村集體生態林補貼57.36萬元、挪用代管的村集體資金3.96萬元。2022年4月,楊小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曲靖市陸良縣三岔河鎮棠梨村黨總支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念小林挪用群眾土地流轉承包費問題。2018年12月至2020年12月,念小林在擔任棠梨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違規指定將村集體流轉土地的承包費匯入其私人賬戶,利用在兌付群眾之前的時間差,先后9次共計挪用890.5萬元用于購買理財產品,收益5153.53元歸個人所有。此外,念小林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2年3月,念小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責令其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
4.普洱市瀾滄縣拉巴鄉南畔村委會原副主任李玉保利用職務便利截留挪用村集體資金問題。2016年12月至2019年2月,李玉保利用擔任南畔村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在分發獎補費用、報銷村集體開支等過程中,通過不足額、不及時存入賬戶等方式,截留挪用資金共計14.34萬元,用于個人消費。2022年6月,李玉保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玉溪市元江縣紅河街道大水平社區履行“三資”監管責任不到位問題。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大水平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李麗芳和時任居委會主任刀華忠、時任監督委員會主任白七保,違反財務管理規定,明知大水平社區及下轄13個居民小組以勞務費、培訓費的名義虛報沖抵伙食費、交通費等支出,仍先后違規審批同意報銷199筆,共計53.64萬元。2022年6月,李麗芳和刀華忠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白七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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